央行的基础货币发行渠道,主要来自于三种:
1. 以外汇占款为锚。购买外汇,增加外汇储备。如我国央行以人民币向各商业银行等去兑换外汇,最终央行在外汇增加的同时投放基础货币。这种被动投放出去的基础货币只能通过提高准备金、发行央票或者实施正回购等等予以收回对冲,而这种被动的方式造成我们央行的独立性下降,因为基础货币发行的多少并不完全由央行决定。以美元做背书印钞,中国央行多少也有些无奈,因为有美元才能印钞,中国央行似乎有一种“美联储的北京分行”的幻象。
2.以债为锚。包括政府债(国债和地方政府)和对其他存款性公司(商业银行和信用社)债权。就是我们所说的信用货币或者债务货币。
- 以国债为锚。在二级市场购买国债发行基础货币,例如美联储,英国央行,欧洲央行,日本央行等都属于这类方式发行货币。而这样的发钞机制的源头在于本国国债,而国债就对应着税收,也就是货币对应着一国政府的信用。
- 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,例如中国央行的SLF,MLF,PSL等。
3.以黄金为锚。购买黄金增加黄金储备以及各国政府的特别提款权等。例如我国央行持有黄金而投放的基础货币。